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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党日活动_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笙念 2 秒前 ( 2025-03-21 01:33:54 ) 0 抢沙发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15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11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11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后勤领导个人述职报告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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