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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绩效管理制度_员工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范本

笙念 -23 秒前 ( 2024-09-22 15:19:44 ) 0 抢沙发

绩效工资制度的前身是计件工资,但它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工资与产品数量挂钩的工资形式,而是建立在科学的工资标准和管理程序基础上的工资体系。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精选18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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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进职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发展,同时使职员的努力方向与公司的目标相一致,以创造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效益工资制。职员根据全方位规范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限额递增或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第三条职员工资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条公司正式录用的专职职员、兼职职员、特邀职员和顾问的工资发放依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工资总额构成

第五条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其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员的全部劳动报酬为依据。

第六条工资总额包括下列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员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在效益工资制情况下,支付给职员的基础效益工资和岗位工资;

3新聘职员试用期间的见习工资。

第八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接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职员的工资。

第九条奖金是指因职员完成任务或超额完成任务或创收节支而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1任务「定额」奖;

2超额奖;

3创收奖:

4节约奖:

5管理奖;

6劳动竞赛奖;

7其他奖金。

第十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员的津贴和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员的物价补贴,包括:

1津贴包括补偿职员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2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员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变动的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十一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或加点工资。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l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公司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等原因,接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附加工资和保留工资。

第十三条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项目:

1在有关部门或公司取得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技术改进奖厦为公司引进资金、人才、信息、技术、产品奖和卓越贡献奖;

2职员保险和福利方面的各种费用;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

5职员包干完成工作任务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6因录用职员向有关单位支付的手续费、管理费、停薪留职费;

7稿费、授课费、校对费厦其他劳务性报酬;

8其他经认定不应包括的事项。

第三章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公司将职员分为高级、中级和一般等三类,工资级别定为五个档。

第十五条职员分为下列三娄:

l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

2中级职员: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总会计师、主编、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职员:上述两项职员范围之外的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职员的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如下:

1高级职员分为一级和二级。

一级:总经理,标准月薪2000美元;

二级:副总经理,标准月薪1600美元。

2中级职员分为三级和四级。

三级: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主编,标准月薪1400美元;

四级: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标准月薪l200美元。

3一般职员为五级。

五级:一般职员,标准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条职员的标准月薪包括下列项目: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励工资「完成方案责任指标后核发的工资」;

4各种津贴和补贴;

5经认可的其他项目。

第十八条职员的标准月薪不包括下列项目:

1奖金;

2加班加点工资;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项目。

第十九条公司顾问、兼职职员、特邀职员不享受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顾问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二十一条公司顾问工资按级别不得高于下列标准:

1高级顾问:标准月薪1000美元;

2专业顾问:标准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顾问「具有特殊专长的」:标准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兼职人员、特邀职员实行计件或计时工资制,具体标准由兼职人员和特邀职员管理部门制定。

第四章工资及非工资收入的评定

第二十三条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管理目标逐级评定。

副总经理的工资由总经理评定;主管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各「部」室主任的工资由主管副总经理评定;一般职员的工资由各「部」室主任评定。

第二十四条职员效益工资的评定依据为:

l任务占工资标准的30%。其中定额为15%,质量为15%;

2效益占工资标准的50%。其中利润为40%,创收为5%,节约为5%:

3管理占工资标准的20%。其中出勤为7%,制度执行情况为6%,卫生与安全为2%,纪律为3%,综舍考评为2%。

第二十五条职员效益工资的核发办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从效益工资实行之日起,月发效益工资标准的50%。年终核定指标后,达标者一次补清。

2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年终核定本部门未达标时,按未完成指标的比例递减标准效益工资。

3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经定期考核发现其完成的指标低于当月指标的50%以下时,按效益工资标准的20%发放。

4已享受效益工资的职员3个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标时,停发标准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采取与核发工资比值等同比例的办法评定发放,职员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为公司职员年终奖励工资和奖金比例,计算方法为:

年平均月薪收入标准月薪的50%100%=奖励工资比例或奖金比例

第二十七条对按期完成责任指标、超额完成责任指标、创收节约者的奖金评定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奖金评定以公司或部门核定责任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依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职员不得享受奖金:

l公司或部门没有按核定的方案实现其利润指标,且创收和节约等实际收入不能补足利润指标的。

2公司或部门的创收和节约指标均低于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门管理指标低于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门在实施方案中出现一次以上责任事故以致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5总经理办公室认定其他不应当享受奖金情况的。

第二十九条高级职员的奖金从公司核定方案实施后的效益指标中提取,其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效益指标的3%。

第三十条中级职员的奖金额依下列情况确定:

1能够按期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两倍的奖金数额。

2能够超额完成责任指标的部门,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3倍的奖金数额。

3超额完成效益指标,且超过该部门核定方案效益指标的30%以上的,该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4倍的奖金数额。

4部门负责人完成上述l、2、3项,且本人为公司做出卓越贡献,或本人创收超过lo万元的,部门负责人有权取得高于本部门职员平均奖金收入5倍的奖金数额。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非工资收入的评定接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没有明文规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办公室评定。

第五章核发程序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部是发放工资厦非工资收入的惟一合法机构,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工资及非工资性收入,财务人员根据总经理簦批的工资表及领款单发放。

第三十三条由各部门主管,按月份、部门逐级编制公司职员工资表。编制工资表必须做到:内容具体有依据、项目齐全有事实、金额准确无差错、字迹清楚无涂改,且必须使用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

第三十四条部门编制的工资表经复查无误,由部门主管和编制人签名盖章后交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对工资表逐一进行审核,认定内容、项目和金额等准确无误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盖章,送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审核中,若发现部门编制的工资表有误,应及时指出并退回有关部门重新编制,并限定编制时问。审核中对某些问题或事项有争议的,应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认定。

第三十六条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工资表及时提款,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非工资性收入由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发放。由公司职员填写领款单,部门主管批准井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并进交总经理签批。

第三十八条公司职员的奖励工资和奖金经年终核定部门选标,并办理奖金领款单和编制奖励工资表等手续后,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送总经理簦批后,由财务部在年终指定时间一次性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在实施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提出修正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予以修正。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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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5、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员工薪酬管理暂时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有:

1、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2、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3、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4、核算、填制、审核上报《员工薪酬月报表》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扣款。

(一)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我司拟定为1300元。

2、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A.B.C等级,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各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资限额,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三)绩效考核与积分制度

绩效考核:

根据员工个人工作业绩做出的考核。各岗位规定其任务,如果连续数月未完成任务,公司有权随时进行岗位降职处理或辞退。

积分管理:

以积分形式来衡量员工的自身价值,工作执行力、工作态度等,把各种福利及物资待遇与积分挂钩,积分高的员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目的。

(四)津贴/补贴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津贴/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贴、学历津贴、酷暑严寒慰问津贴等。

补贴,为保证员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误餐补贴。

1、交通补贴: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市区内80元;市区外160元。

2、通讯补贴:根据工作性质与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场部通讯津贴按岗位不同暂定

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门通讯津贴暂定50-100元/月;

3、误餐补贴: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发给误餐补助。

4、出差津贴:公司各岗位人员在异地出差,视情况不同分为四类:

⑴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户接待的情况下,日补贴30元/日;

⑵无任何接待情况下,标准按公司《出差制度标准》报销外给予津贴30元/日。

⑶市区及近郊出差,当日能往返的、不给予补助。

「4」因工作需要长期驻扎外地的员工,省内日补贴30元/日;省外日补贴50元/日;工作期间的话费由原来补助的基础上增加50元,驻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计算,15天以上按足月计算;

5、学历津贴:促进了低学历员工的学习、使其通过提升学历来提高个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营造学习型的组织;减少高学历员工的跳槽率并吸引更多的高学历人才加盟,促进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种鼓励形式,公司将员工取得的学历(职称)分为不同的等级并对应不同的学历(职称)津贴标准,员工享受公司按月发放的学历(职称)津贴。

7、试用员工不享受任何津贴或补贴。

(五)奖金

1、奖金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全体正式员工。

2、奖金种类分为绩效奖、积分奖和总经理特别奖3种。

3、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失业保险。因公司尚未办理社保事宜,暂时将按员工的保险比例额度以现金方式同工资一起发到员工工资卡中。

2、公司为员工设置、带薪假、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福利。

3、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记在公司吃午餐的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50元。

4、公司提供员工宿舍,凡是登记入住宿舍的员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作为水、电、燃气等费用。

5、公司员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体检。

6、员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给予100元的津贴。

第三章薪酬支付

第五条: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统一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卡,在每月15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

人工资卡(如遇节假日顺延)。

2、福利礼品由行政人事部发布通知后直接去领取。

第六条:工资核算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根据劳动法规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

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

加班工资=日小时基本工资×加班小时数(半小时内的加班不计算)

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

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

扣款额=日基本工资×缺勤天数。

(2)迟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积分。

(3)脱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积分。

(4)旷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扣款额=日基本工资×旷工天数×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员工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

70%计算。

即:日工资-(日工资×30%)=病假工资

(6)婚假:公司员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申请结婚,依法享有

3天的带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一个星期的不带薪假期,晚婚假15天。

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婚假)

(7)丧假扣款:员工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有薪丧假。

扣缴方式:日基本工资×(休假天数-3天法定丧假)

(8)年假/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符合探亲条件,根据路途远近及交通便利等情况,公司给予3天带薪探亲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费

(2)伙食费

(3)违纪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资条形式

(1)应发款项=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

(2)应扣款项=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应扣合计。

第七条:离职与被解雇员工薪酬支付

1、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应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⑴离职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2、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3、员工离职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4、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八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九条:薪资异动核算

公司员工因转正、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一律以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和《员工异动审批表》审批时间为准。

第十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公司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1)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公司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各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字,再转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2)行政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转财务部复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备案。

(3)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4)各部门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总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发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1、工资核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2、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3、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4、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或顺延一天。

第十三条:本暂行制度至发布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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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有效地激发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确保公司XX年经营目标的实现,经公司研究决定,XX年职工的效益工资与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成果、质量、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挂钩考核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工资的构成

结合公司的工资分配状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公司从各单位工资总额中划出20%作为效益工资;工资总额中的80%作为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职工每月实际出勤情况考核放发,以保障职工的正常收入,效益工资与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成果、质量、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考核发放,其中生产经营成果占效益工资的60%,质量占效益工资的10%,安全占效益工资的10%,生产组织与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思想政治工作占效益工资的10%。

二、各单位生产经营成果具体考核指标

「一」创产值单位考核的指标

1、供石粉一队、供石粉二队、泥浆站、研究所主要考核上缴管理费指标。完成上缴公司的月「季」管理费且收支平衡,公司核拨全部效益工资;若发生亏损,亏损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完不成月「季」上缴费用,公司扣发全部的效益工资,欠缴的上缴费用超过1%,按超过部分的10%扣发基本工资。

2、制剂厂主要考核其承包合同规定的责任指标,即在月允损额符合月「季」考核指标时,公司核拨当月「季」全部效益工资;若允损额超出考核指标时,效益工资按超额比例扣发,但扣发额最多不超过效益工资的70%;但当亏损额超过月「季」全部的效益工资,同时亏损额在此基础上,每超1%,按照超过部分的10%扣发单位的基本工资。

3、特车队的考核指标主要有亏损指标、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优质服务率六项指标。其中亏损指标占效益工资的70%,安全指标占效益工资的10%,生产组织管理占效益工资的10%,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优质服务率占效益工资的10%;实亏额每超亏损指标1%,扣效益工资的1%,但扣发额最多不得超过效益工资总额的70%;但当实损额超过月「季」亏损指标100%时「含100%」,公司扣发该单位月「季」全部的效益工资,同时亏损额在此基础上,每超1%,按照超过部分的10%扣发该单位的基本工资;车辆完好率、车辆工作率、优质服务率每降低百分之几,扣发相应比例的效益工资,但扣发额不得超过效益工资总额的10%;生产组织管理与安全管理考核均按公司XX年的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第七条与第八条之规定执行。

「二」不创产值单位的考核指标

修保厂效益工资的考核指标为成本、车辆完好率、修保出厂及时率、修保返修率。考核时,其中成本占效益工资的50%;车辆完好率占效益工资的10%;修保出厂及时率占效益工资的20%;修保返修率占效益工资的20%。各项指标均达到承包合同的规定,公司核拨全部效益工资。若成本发生超耗,每超耗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不超过效益工资的50%;车辆完好率、修保出厂及时率每降低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不超过各占的效益工资的比重;修保返修率每上升百分之几,扣效益工资的百分之几,但扣发额不超过效益工资的20%「因车辆报停或缺司机停驶、事故车的修理、待料、材料配件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完好率、修保出厂及时率的降低;返修率的升高的情况除外」。

三、其他规定

1、职工因病休假,可凭医院出据的休病证明休假,一次连续休病假10天以内,享受50%的基本工资和50%效益工资,休病假期间不享受误餐费和奖金「基本奖与效益奖」。10天以后继续休病假,按事假考核。

2、职工因病住院,住院期间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均按80%计发,不享受奖金和误餐、车贴、保健、职务津贴等。出院后需继续休病假的,必须持医院出据的休假证明休假,休假期间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均按80%计发。不享受奖金和误餐费、车贴、保健、职务津贴等。「一般病症出院后休假不能超过5天,手术和疑难病症出院后休假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需出示医院休假证明。」

3、符合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期间和公派学习、疗养期间,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由原单位全部计发,奖金按基层的考核办法执行;事假期间,工资、奖金全部扣发。

4、因公受伤病休「非事故责任者」,住院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油田有关规定执行。

5、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加点的职工,要尽量给与倒休。确实无法倒休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办法执行。但加班天数,全月不超过四天,特殊情况「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加班的,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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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薪酬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银行业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参照金融稳定理事会《稳健薪酬实践的原则》等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商业银行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和贡献而给予的报酬及其相关支出,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福利性收入等项下的货币和非现金的各种权益性支出。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制定有利于本行战略目标实施和竞争力提升与人才培养、风险控制相适应的薪酬机制,并作为公司治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薪酬机制一般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薪酬机制与银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

「二」薪酬激励与银行竞争能力及银行持续能力建设相兼顾。

「三」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设计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可变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构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包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各种激励,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第六条基本薪酬是商业银行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包括津补贴,主要根据员工在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劳动投入、服务年限、所承担的经营责任及风险等因素确定。津补贴是商业银行按照国家规定,为了补偿员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以及受物价变动影响导致员工实际收入下降等给予员工的货币补助。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津贴、补贴的政策标准确定津补贴。

商业银行应科学设计职位和岗位,合理确定不同职位和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不鼓励商业银行设立保底奖金,如果确有实际需要,保底奖金只适用于新雇佣员工入职第一年的薪酬发放。

商业银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

第七条绩效薪酬是商业银行支付给员工的业绩报酬和增收节支报酬,主要根据当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来确定。绩效薪酬应体现充足的各类风险与各项成本抵扣和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激励约束要求。

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考核结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内确定。

第八条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行中长期激励计划。商业银行应确保可变薪酬总额不会弱化本行持续增强资本基础的能力。

第九条福利性收入包括商业银行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于福利性收入的管理,商业银行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商业银行支付给员工的年度薪酬总额要综合考虑当年人员总量、结构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参考上年薪酬总额占上年业务管理费的比例确定,国有商业银行还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章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薪酬支付期限应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时期保持一致。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业务活动的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薪酬的支付时间并不断加以完善性调整。

第十二条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商业银行根据薪酬年度总量计划和分配方案支付基本薪酬。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成本分期考核情况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剩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第十四条中长期激励在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到期后支付。中长期激励的兑现应得到董事会同意。锁定期长短取决于相应各类风险持续的时间,至少为3年。

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各种保险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专户管理。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其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应高于50%,有条件的应争取达到60%。在延期支付时段中必须遵循等分原则,不得前重后轻。

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如在规定期限内其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商业银行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业银行制定的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应同样适用离职人员。

第四章薪酬管理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组织架构。

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并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会应设立相对独立的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财务专业人员,且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应熟悉各产品线风险、成本及演变情况,以有效和负责地审议有关薪酬制度和政策。

管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方面的决议,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风险控制、合规、计划财务等部门参与并监督薪酬机制的执行和完善性反馈工作。

商业银行审计部门每年应对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报告董事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

外部审计应将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作为审计内容。

审计、财务和风险控制部门员工的薪酬应独立于所监督的业务条线,且薪酬的规模和质量应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其能够吸引合格、有经验的人才。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制订科学、合理、与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银行员工职位职级分类体系及其薪酬对应标准。

「二」基本薪酬的档次分类及晋级办法。

「三」绩效薪酬的档次分类及考核管理办法。

「四」中长期激励及特殊奖励的考核管理办法等。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作为绩效薪酬发放的依据。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经济效益指标、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

「一」经济效益指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取。

「二」风险成本控制指标至少应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案件风险率、杠杆率等。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成本度量时应考虑经济资本配置和资本成本本身变化以及拨备成本和实际损失。流动性风险成本在度量时应主要考虑压力测试下的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资源本身的成本等因素。

「三」社会责任指标一般应包括风险管理政策的遵守情况、合法性、监管评价及道德标准、企业价值、客户满意度等。

董事会应于每年年初确定当年绩效考核指标,并报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本指引第十九条所列风险成本控制指标对绩效薪酬的约束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有一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不得超过上年水平。

「二」有两项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在上年基础上实行下浮,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下浮幅度应明显高于平均下浮幅度。

「三」有三项及以上指标未达到控制要求的,除当年全行人均绩效薪酬参照第「二」款调整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总额不得调增。

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有效薪酬监督机制,不得为员工或允许员工对递延兑现部分的薪酬购买薪酬保险、责任险等避险措施降低薪酬与风险的关联性。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董事会应每年全面、及时、客观、详实地披露薪酬管理信息,并列为年度报告披露的重要部分。商业银行的薪酬信息披露情况应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年度薪酬报告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

「一」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包括薪酬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结构和权限。

「二」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分布。

「三」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四」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包括因故扣回的情况。

「五」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的具体薪酬信息。

「六」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备案及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指标完成考核情况。

「七」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包括影响因素,以及薪酬变动的结构、形式、数量和受益对象等。

第五章薪酬监管

第二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商业银行薪酬管理纳入公司治理监管的重要内容,至少每年一次对商业银行薪酬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估。

第二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动态跟踪监测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等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五条对于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责令纠正,并对下列问题予以查处:

「一」薪酬管理组织架构、薪酬管理制度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核定、执行和报备绩效考核办法或年度薪酬方案的。

「三」绩效考核不严格、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规定计发基本薪酬、延发绩效薪酬的。

「五」未按规定追索或止付绩效薪酬的。

「六」未按规定披露薪酬信息的。

「七」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商业银行薪酬结构与水平应报救助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一」已经实施救助措施的。

「二」商业银行面临重大声誉风险并有可能对其持续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三」商业银行濒临破产、倒闭的。

「四」商业银行被依法接管的。

「五」商业银行被关停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在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的基础上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扣回的薪酬应按照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费用。

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子行、分行、非银行金融性公司由母行根据本指引的原则并结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对其薪酬进行调控。

由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其他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银行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原则:

1.公平性原则

以工资内、外部公平为导向。对内,员工薪酬应该与个人的工作难度、强度以及工作质量相符合;对外,员工薪酬要与相同职位甚至行业的其他员工有以致的发放标准。

2.竞争性原则

提高薪酬对市场上人才的吸引力。当然这不能理解为银行行业薪酬;应该盲目提高。员工薪酬应当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过低会导致人才流失,但是过高会将银行推向亏损的边缘。

3.激励性原则

通过工资和奖金等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积极心性。激励的方式可以多样化,不能局限于现金这种短期的激励方式。可以适当辅以中长期的激励来提高效果。

4.经济型原则

即员工薪酬水平要与银行的经济实力相匹配。如果银行的经济实力较强而员工薪酬水平偏低的话怎对人才的保留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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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业绩、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4、岗位职级划分

4.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四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公司总经理、副总;二层级(B):高管级;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专员级。

5后勤类职级薪资表(A、B级除外)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业务提成+奖金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经理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各类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6.4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6.5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

6.6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7、试用期薪酬

7.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7.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奖金。

8、薪酬的支付

8.1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8.2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次月20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9、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公司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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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2)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3)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4)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事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事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工资模式

年薪=基薪+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工资模式办公室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补贴市场部人员: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提成+奖金+其它补贴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一)基本工资参照重庆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我司拟定为1050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71号)(二)岗位津贴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事业类等四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8个等级。见下表:

岗位分类及标准

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第1个整月起调整。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三级,简称“一岗三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1600元和12000元,并设定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二、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挂钩,绩效工资只针对办公室人员。不同部门的绩效考核标准不同,具体考核标

准的制定和修改由各部门经理制定经总经理审核后通过,并报送董事会。

绩效工资为每人300元/月,具体得到的绩效工资金额按照绩效考核成绩计算。计算公式为:绩效工资=300元×绩效分数%(绩效总分为100分)

三、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龄工资=公司工龄×100元(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四、补贴

(一)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午餐补贴、加班补贴等。

(二)交通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三)通讯补贴:

1、通讯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补贴分为5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总监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200元/月/人;②管理类:100元/月/人;总监:

①业务类:300元/月/人;②管理类:150元/月/人;

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4、除总经理通讯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午餐补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提供午餐补贴,金额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五)加班补助:按照国家规定每天不超八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的工作制,超过部分,将给与加班补助。具体情况参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

(六)高温补助:根据2007年《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温度达到37℃-40℃将给与5元的高温补助,温度达到40℃以上给予10元的高温补助。并给予相应的避暑措施。补助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七)试用员工享受普通员工应应有的一般性补贴;按时发放。

五、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特别贡献奖、全勤奖3种。

2、年度奖金

(1)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2)具体细则见《年终奖计算方案》。

(3)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次年农历春节前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特别贡献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执行,单独发放。

4、全勤奖: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立全勤奖。全勤奖奖金为100元,具体参考《员工手册》。

5、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6、其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除全勤奖之外的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第十五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根据实际情况由各部门自己决定并报备到行政中心人事部;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详见工资特区。报总经理、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后报行政中心人事部备案。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根据国家及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员工享有生日礼金,标准为50元。并且享有1天假期。第十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工资特区

第二十条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二条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三条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四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五条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员工工资发放按照转正后工资的80%给付。试用期不多于3个月。

第八章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七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2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八条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九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⑴新聘者;

⑵离职或遭辞退者;

⑶停职而复职者;

⑷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三十条员工请假时的工资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第三十一条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离职工资结算

第三十二条离职工资结算按照离职类型分为三种:

1、正常离职:根据公司离职规定办理过离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行政人事给与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工资结算。

2、紧急辞职:因特殊原因需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按标准扣除相应承担的费用后再扣除未领工资的二分之一(与公司有其他约定另行计算)。特殊岗位另行计算。

3、自动离职:员工在无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天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工资,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可独立确定薪资制度细则及考核标准,独立的薪资制度细则由各部门经理制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五条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六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七条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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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企业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企业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职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企业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企业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职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职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企业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企业高、中、初级职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职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职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企业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职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企业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企业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职工岗位工资核定。

职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职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企业、分企业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职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职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职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企业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职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企业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企业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职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企业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企业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职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职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职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企业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企业派驻下属企业人职工资由本企业支付。

第二十三条企业短期借调人职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企业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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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体系的构成

工资:

每月固定工资——基准内工资+奖金

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补贴+津贴+基准外工资

二、工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规定如下:

1、工资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6日起至当月26日止,并于每月28日支付。

2、采用工作绩效工资制订的计算期间,则从上个月的11日起至当月的10日止,并于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三、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与工会取得协议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实施定期加薪,但加薪决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时,可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追补。

五、下列员工不在定期加薪的范围之内:

1、临时工、公司特别制定工资的员工。

2、外聘人员。

六、凡具晋升资格者,则依照各等级所制定的标准实施升级加薪,并于升级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电子科技公司会计

七、下列情况应实施特别加薪,并在发布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1、技术进步明显并足以成为同事之楷模者,经由部门主管人员推荐及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其绩效优良有加薪必要时。

2、任职于特殊职务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3、其他有优异表现的员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八、基准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职能工资」、补贴「资格等级津贴和职位津贴」等两大部分。

九、工龄工资的规定如下:

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区别,制定“工龄工资参照表”,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实施调薪。若物价上涨时,工龄工资亦随其比例变动而调整。

2、初次任用员工的工龄工资,除了第一年应依照“标准学年毕业工龄”的工资标准任用外,工作满一年时,得依照“自然工龄”工资标准支付。

十、职能工资的规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绩来制定员工的职能工资。若物价上涨,则职能工资额应随之发生变动。

2、各等级的级职工资,以该等级的初级工资作为调升级职工资的标准依据。

3、员工晋级增资时,以晋级前的职能工资加上资格等级的晋到级加薪标准,

晋级后的金额若不满晋级的级职工资标准时,应以标准职能工资为基准。

十一、初任职位人员的工资规定如下:

1、新进员工的工龄工资与职能工资,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及录用年度作为毕业年度,其标准见表1:

表1新进人员工龄工资与职能工资标准表

学历标准工龄职能等级基本工资

研究生毕生25岁三等30级5000元

大学毕业22岁二等29级3000元

专科毕业21岁一等18级2500元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资,除考虑其学历外,在衡量员工之间的工资均衡性后,再决定其任用工资标准。

3、初任工资标准,除依照公司规定办理外,对于同行业间的工资标准也须一并考虑。

4、公司对于初任者的工资,可在10%的范围内,依员工表现状况来决定其增减。

十二、凡具有资格等级第五职等到第九职等及特别职等、一职等的员工,公司依下列资格等级给予津贴。

表2员工资格等级津贴表

资格等级特别职等

一职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

资格津贴10000元4500元3500元2500元

1500元800元

十三、凡负责管理及监督职务的员工,公司依下述规定支付职位津贴。

表3员工职位津贴支付表

职位主管经理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

职位津贴500元8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

十四、基准外工资包括下列七项:

1、住宅津贴。

2、抚养津贴。

3、交通津贴。

4、派遣津贴。

5、特殊工作津贴。

6、外勤津贴。

7、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十五、住宅津贴是对因无自用住房而必须租赁房屋的职工所做的补贴,其标准按下列规定办理:

1、需抚养家属且住房人数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贴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不另行补助住宅津贴。

「1」居住于公司员工宿舍的单身员工。

「2」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贴者。

3、员工资格家属抚养状况有所变动时,应提出申请变更住宅津贴。具有或丧失津贴接受资格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下一工资支付日前」,根据申请事由办理津贴增额或减额。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厂宿舍的员工,因地利之便居住于非直系亲属的家中者,每月给予100元的住宅津贴;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

的员工亦适用此项规定。

十六、抚养津贴的规定如下:

1、抚养津贴是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家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所补助的津贴,抚养津贴的标准如下:

「1」配偶的抚养津贴额,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属「抚养人数以不超过4个人为原则」,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抚养津贴或抚养家庭人数增加时,则需提出申请变更抚养津贴。津贴享受资格丧失或抚养人数减少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内

「下个工资支付日之前」,根据申请的事由办理津贴额的增减事宜。

3、员工亲属具备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抚养津贴:

「1」配偶。

「2」满60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满18岁的子女。

「4」身体残废且无工作能力的直系亲属「不受年龄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时在本公司工作时,按一人发给补助抚养津贴。

「2」员工本人为养子时,可向公司申请抚养津贴赡养父母。

十七、交通津贴的规定如下:

1、员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交通津贴,但以使用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为限。

2、交通津贴发放的标准以通车单程距离达10公里以上的员工为给付对象,公司应以补助定期车票或一个月25日来回月票的金额为基准。

十八、员工奉命调驻外地执行勤务时,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贴:

1、经公司承认的房屋租金或旅馆费用,可依实际费用的使用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处理。

2、调驻津贴除作为补助员工的租赁费用外,另拨出基准内工资的5%作为员工调驻外地的开销和补贴。

3、调驻津贴的计算,从调派到达之日开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贴支付的对象包括警备员和设备管理员,每月以补助600元津贴为基准。

二十、依据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规定时间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计算方式给付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1、规定工作时间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贴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8?50=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2、一般工作时间外,自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为止的超时工作津贴

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9?00=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3、规定工作时间为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时,应依下列标准支付津贴「单位:元/小时」:

「1」自晚上十点至十二点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6?50=夜班津贴

「2」自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7?00=夜班津贴

4、第七职等以上的员工不予补助时间外工作津贴。

5、带薪休假及特别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则依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的方式处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则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不予扣除

工资:

1、行使公民权时。

2、调驻休假。

3、婚假。

4、丧假。

5、灾害休假。

6、年度带薪休假。

二十二、奖金的发放

1、公司根据当年度的经营业绩并考虑到员工的表现,原则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两次确定并发放奖金。

2、奖金的计算及发放依下列规定办理:

「1」上期奖金。计算期间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于6月发放。

「2」下期奖金。计算期间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于12月发放。

3、从奖金计算期间开始到奖金发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职者,方有资格领取奖金。但对于届满退休者,应视其工作时间按日计算并发放。

4、员工若已达58岁,则其奖金在按一般计算方式计算出来以后,以其金额乘以80%作为奖金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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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

1、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2、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3、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4、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四章员工薪金发放

1、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2、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3、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4、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5、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员工晋升管理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结合上文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各家公司会详细列出基本底薪和各种补贴的发放方式和补给办法。同时也会对于出勤率影响的奖金幅度做出规定,我们的职称评级和职位晋升也是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内容对用工双方都起到了良好作用,形成了积极有效的管理。所以无论我们任职于哪家公司,或是哪家公司制度的制定者,基本内容大致由以上几章组成,各公司会根据自身情况予以增减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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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酬

1.发薪日期

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月未。公司将在每月月末将薪金转入员工个人银行帐号,并将工资条发至员工邮箱。

2.收入保密

员工薪金、奖金及其它收入属员工个人隐私,禁止员工相互间以任何方式传播、打听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构成

收入=固定报酬+浮动报酬。

固定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固定系数。

其中部门经理固定系数为70%,普通员工为80%。

浮动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1-固定系数)+年终奖金+其它津贴等。

(二)福利

1.假期(详见后章《考勤与假期》)

2.社会保险

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员工购买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含女职工生育险)、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3.公司活动

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每两年一次的例行体检,并组织体育锻炼;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免费或员工承担部分费用的公司旅游;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各项活动,如公司周年庆典、年终活动、季度员工生辰会等。

4.其它

①节日补贴: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在元旦、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三八妇女节(仅限女员工)等节日发放节日补贴,发放形式:货币或等价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自行制定的福利项目。

11

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公司实行工资制。员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补助津贴、加班工资、奖金组成。

2、员工工资需扣除国家规定员工个人应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3、公司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综合职工的工作能力、岗位、职务、当地生活物价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职工各人的工资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标准、工资形式、津贴等劳动管理制度。公司严守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和其他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的全部金额。

公司的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4、公司将根据公司效益以及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评审结果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由公司决定。

餐厅员工工作总结如何

二、基本工资

根据公司职务等级系统,每个工作岗位都有一个相应的职务等级,每一职务等级有对应的基本工资范围。公司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范围。员工岗位变动的,应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职务等级基本工资范围

三、补助津贴

1、补助津贴由交通费津贴、独生子女费和工作费津贴构成。

2、职工上下班乘用自备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发给交通津贴100元。

3、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生育抚养一个子女的职工,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2.5元。职工配偶无经济来源的,发给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

4、对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职工,每月一律发给工作餐津贴200元。

四、加班工资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职工,可在一个月以内要求调休。确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长调休期限。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休或无法安排调休的,公司将向其支付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按如下方法计算:

①每小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正常出勤的月工资÷21.75÷8」×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

③周六、周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

五、奖金

公司根据职工完成业务指标的情况和对公司贡献的大小,发给奖金。具体计算方法、发放时期和发放次数由公司另行规定。

六、工资计算

1、工资总额。

「1」.组成:基本工资、交通费津贴、工作餐津贴、奖金、加班工资以及带薪假期的工资。

「2」.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部分项目: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稿费及讲课费、出差时的餐费津贴、出差补助费、独生子女费、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

2、工资计算期间。

工资的计算期间力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3、人事变动职工的当月工资计算。

「1」.当月中途进入公司的职工,工资按核定的工资标准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2」.当月中途离职的职工,按职工离职当月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出勤天数一次性计发工资。

「3」.上述职工的当月工资,根据本规定中工资构成的不同类别及其计算方法分别计算。

4、月工资收入计算。

符合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资收入作为经济补偿计发基数,其月工资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计算:

①月工资收入是指列入本规定所确定的工资总额的工资;

②计算日前12个月内该职工的工资之和除以12;

③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④日工资收入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时工作制」。

5、工资调整。

职工因职务或工作岗位变动,其月工资,除特殊的情况外,以变动之日为界限分别计算。

6、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以法律规定为准,病假期间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当地最低工资,满1个月的按月额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日额计算。

7、事假工资

员工经单位批准的事假,不计算工资。工资计算期间事假超过三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

8、其他假期工资

员工年休假、休探亲假期、婚、丧假及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工资发放

1、公司用人民币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的第1个月的日发放上季度的奖金,每年度的第月发放上年度的奖金。

2、如遇以下情况,公司可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为1个月: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公司一般通过银行发放员工工资。员工持个人申请的卡领取薪资。员工须于每月日前将个人准确的卡号书面呈交部。由于员工延误或错误提供卡号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4、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诉他人「含公司同事」有关薪资情况,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此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的惩处。

八、工资的扣除

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政席规定或法定的授权委托,下列费用可由公司在工资计算和支付时代扣。

1、政府规定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

2、受职工本人委托缴纳的其他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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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导思想的原则

1.2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1.22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1.23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1.24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2.正式员工工资制

2.1适用范围。

2.11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2.12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津贴

2.2基础工资。

2.21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22基础工资以隐秘形式发放。

2.3技能工资

公司技能工资按管理层分为3档,按技能水平划分为5级,以年终述职考评为调级主要依据;

2.4.工龄工资。

2.4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42工龄工资由转正当月开始计算,满一年月工资增长50元。

2.6.津贴。

2.6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通讯津贴、劳保津贴、加班补贴等;

2.6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关于基础工资。

3.1.基础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3.11公司基础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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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基础工资标准。

3.2.员工基础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技能和级别,核定基础工资;

4.关于技能工资

4.1.员工技能工资变更。

4.11.技能工资于每一年末全体员工述职大会后,依据公司全体员工相互打分评选(占70%)及公司高层领导的考核意见(占30%),为表现优异的若干员工统一调级。

4.12.与公司做出卓越贡献者,由董事会研究特批可随时调整。

4.2员工技能工资等级表

5.关于工龄工资。

5.1.员工从转正之日起工作满一年的,由员工向综合办人事人员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交由财务部落实;

5.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6.其他注意事项。

6.1.各类非法定假日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6.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6.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6.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7.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7.1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7.2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7.3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7.4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8.附则

8.1公司每月支薪日为10日。

8.2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8.3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年终绩效制,即年底发年终奖金。

8.4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5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13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薪酬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体现“按劳取酬”的原则,使员工劳动得到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薪资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所有员工工资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以“定岗定编、以岗定薪”为基础,以“按劳分配”的准则,充分体现市场化与激励性原则,对员工工资进行分层管理。

1、公司根据任职级别和岗位性质不同,分别采用计时/计件工资制、月薪制和年薪制。

2、公司所有员工任职级别的确定依照青山钢铁董事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办理套级定档。

四、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的统一管理。负责制定薪酬规划、办理薪资考核、指导薪资管理具体工作等。其他相关部门薪资管理岗位接受人力资源科指导,办理具体工资、考勤、工时统计工作。

五、薪酬体系

公司薪酬体制分为年薪工资制、月薪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三种。其中:

1、工资类别

生产部门的一线员工根据管理要求实行计时工资制/计件工资制;

1、其他行政、购销、技术岗位和正常工作时间的后勤岗位工作人员实行月薪制,保安等非正常工作时间后勤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

2、车间主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含10级以上人员」实施区分不同职级不同年工资总额的年薪制。

2、工资结构

公司实行结构化工资制,主要分为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和奖金四个部分,均为含税工资。

1、基础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按照相应职务级别套级定档,并作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和有关津贴计算基数。

2、各项津贴:包括学历和职称津贴、通讯津贴、伙食津贴。其中:

学历和职称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300元/月;本科生100元/月;正高级职称500元/月、副高级职称300元/月、中级职称100元/月、高级技师300元/月、技师100元/月。一人只能享受学历和职称两种津贴中的一种,有多学历的员工也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享受原则为就高不就低。职称津贴必须与从事的岗位相对应。

附:职称分类表及岗位与职称对应表

经济类政工类会计类统计类工程技术类工程师类技师类

领导岗位行政人事岗位财务岗位生产岗位购销岗位物流岗位

伙食津贴:员工在公司工作享受工作餐补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伙食津贴计算方法:

生产系统员工:

满勤「即当月总天数」:伙食补贴=300元未满勤:伙食津贴=出勤天数x10元

夜班在4小时及以上者,每次给予5元的夜餐补贴。

非生产系统员工:

满勤「即固定满勤天数」:伙食津贴=300元

未满勤:伙食津贴=300-「满勤天数-出勤天数」x10元

当月入职员工:伙食津贴=出勤天数x10元

出差员工出差时间无伙食补贴。

请假超过3小时的,请假当天无伙食补贴。

其他补贴标准:公司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员工午餐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以及其他补贴。其补贴范围和标准由相关具体制度规定。

3、固定加班工资:公司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对一些工作岗位规定固定加班时间,支付固定加班工资。主要包括生产一线员工和管理人员。其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单独约定。

4、奖金:分为月奖、年终金。月奖适用生产工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年终奖适用全体员工,具体标准由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

六、工资级别与档次

公司工资级别按照管理层级共分为18级,每级分10档,每个员工按照职务岗位套级定档。详见附件一。

各级各档的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组成。各岗位按照性质划分为领导岗、生产岗、购销岗、财务岗和行政岗5个类别。各岗位按照所属级别核算工资,岗位/职务变动则岗位工资作相应调整。员工最低级别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详见附件二。

七、工资调整

1、每年根据员工年度的工作业绩、技能和态度等多方面的综合表现,择优给予加薪。每年加薪人员比例控制在50%以内「特殊年份例外」。每年加薪一次,一般在年末进行。加薪一般在工资档次上调整,调级的要从严控制,提级调档须按权限审批。

2、7~10级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部人事科拟定,报公司经理例会讨论通过,报集团审批;11级及以下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由综合部人事科拟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备案。10级以上的套级定档员工名单都要报青山钢铁董事局备案。

3、工作岗位调整,按照新工作岗位标准发放,直接由综合部人事科办理,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业绩突出者调薪,由所属部门分管副总申请,综合部人事科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5、集体普遍调薪「3人以上」,由部门经理择优推荐,综合部人事科审核,经理例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6、工资调整和学历津贴的调整时间:以学历证书原件交至综合部人事科,并可查验为准。查验方式:「1」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查验。「2」网上查验;「3」毕业院校出具盖有公章的毕业生名册登记表。

八、工资计算

1、计时工资

根据部门与工种的不同,公司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分为8小时工作制、12小时工作制,每月的正常出勤小时总数称为出勤工时。

1、按小时计算的员工工资的核算办法为:

总工资=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

出勤工资=基础工资÷28÷8×出勤工时

临时加班工资=基础工资÷28÷8×临时加班工时

2、按月计算的员工工资的核算方法为:

总工资=基础工资+各项津贴+固定加班工资

出勤工资=总工资÷26×出勤天数

临时加班工资=总工资÷26×临时加班天数

2、计件工资

公司生产部门实行按照产量、单价与积分结合计算的计件工资或按照产量与单价结合计算的计件工资,分别采用如下计算方法:

1、产量工资=产量×单价÷员工积分总和×个人积分;

2、产量工资=产量×单价;

具体计算方法和标准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3、加班工资计算:超过工作制规定工作时间进行工作的,经批准后可计算加班工资。生产计件/计产人员,不计算加班工资。非生产人员工作制规定如下:

岗位/职务保安采购、食堂/后勤人员生产人员及管理人员行政/财务办公人员

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基础工资的3倍计算「按时计算的,以8小时为准」。

春节期间,各部门安排上班的,初一至初三,每天按基础工资的三倍计算,其他时间每天按基础工资的两倍计算;公司统一安排值班的,每天「含初一至初三」另补助100元。平时加班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2、工作制规定的时间之外上班的,一天按两天计算薪资。计件「产」人员、10级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

4、年薪工资

公司对符合年薪标准的不同职级员工分别确定年度薪资总额,在扣除按月发放的薪资总额外,剩余部分分两次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由综合管理部综合部人事科登记造册,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实行年薪工资的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属责任制员工。

九、工资发放

1、经综合部人事科每月12日前明确生产部门员工的产量和工资计算方法以及考勤状况。并明确所有员工工资异动情况和考勤情况,确定员工工资基数。

2、每月18日前结算出所有员工的工资数目,交财务审核。22号前财务审核完毕,分别交各部门部长确认签字,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再交分管副总审核。

3、每月23~24日将全公司本月应发员工上月工资汇总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25日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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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通过有效的薪酬管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稳定员工队伍。

(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激励员工成长,提高后勤服务集团管理水平。

(三)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岗位的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有章可循。

二、制定依据

(一)依据集团的历史、现状和未来战略发展定位的需要;

(二)依据同行业、同地区、同等职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据员工付出劳动量的大小;

(四)依据职务的高低;

(五)依据技术与训练水平的高低;

(六)依据工作的复杂程度;

(七)依据年龄与工龄;

(八)依据劳动力和人才市场的供求状况。

三、权责

(一)各部门经理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和决策权。

(二)人力资源部按此制度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三)人力资源部依此制度对特别调薪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社会和集团发展需要,及时对此制度进行修订。

四、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一)薪资结构:基本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补贴+其它;

(二)基本工资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

(三)绩效工资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绩效考核标准,核算不同人员的月绩效工资。

(四)补贴部分,有工龄补贴、学历补贴、职称补贴等。

(五)其它部分,主要包含全勤奖、扣款、奖惩等不属基本工资、提成和补贴部分的内容。

(六)特薪人员的年薪部分,结合集团的经营业绩和其工作业绩给予发放。

(七)年度绩效工资的发放1、对于工作未满半年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2、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3、对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记过处分且全集团通报批评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4、对于年度累计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5、对于年度累计请假超过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6、对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绩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员工,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工资。

五、试用期工资

(一)外聘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1—2个月。应届生或其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根据实际工作业绩确定)。

(二)普通员工试用期工资一般不低于贵州省人社厅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转正定级

(一)一般员工在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填写《员工转正申请》报直接主管部门审批,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确定其是否应转正,如转正于当月2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审批,于当月25日前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三)所有员工的转正工作,都必须依以上流程和要求上报人力资源部。

七、薪假的相关规定

(一)请假类别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六种假别。

(二)八种假别中,有薪假为:工伤假、婚假、丧假、共三种假别。

(三)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7天)、清明(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端午(1天)、元旦(1天)。

(四)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资按2倍执行。

(五)事假,每月不能超过4天;病假,一次请假不能超过30天,如确实是病情需要,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六)请假手续严格依《考勤管理办法》中的权限报批,在假期未批准却自行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八、考勤管理办法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工资核算员监督执行,各部门于次月5日前将员工考勤统计汇总,上报人力资源部。

3、员工请事假、病假、休息和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岗人员与继任人员做好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4、员工外出前必须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填写者按旷工处理。

5、人力资源部将对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6、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经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处理。

7、如各部门考勤统计严重失实,被查实后,考勤员、部门负责人将负连带责任,与当事人受到同等处罚。

九、薪资核算及支付

(一)各部门工资管理员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工资发放明细表报人力资源部。

(二)每月10日前人力资源部将工资核算情况报总经理签批,签批完报学校财务部,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以上工资核算时间,请各部门严格执行。

(三)从薪酬中直接扣除的款项:

1、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与集团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集团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5、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十、附则

(一)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

(二)本制度由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经集团领导批准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随时修订补充。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以前所有与本制度相冲突或违背本制度之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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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薪酬总额

第六条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五条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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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公司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制定本薪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薪酬制度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客观的分配原则;

2、有效激励的原则;

3、在同行业人力市场具竞争力的原则。

4、按劳分配,按绩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

第三条: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支付的薪酬,通过工资卡和现金实现。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薪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内从事以常规性工作为特征的岗位,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助理、主管)、财务、人事、后勤岗位(会计、出纳、采购、人事、行政、文员、后勤、班长、保安)、市场岗位(客服部、大堂、贵宾区、桑拿部、男寓女寓技师、电操、收银)。

第三节:薪酬结构

第一条:员工的薪酬构成为:

1.基本工资;

2.绩效工资;

3.其它。

第二条:基本工资是指企业为满足员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具体包括: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工龄工资。

第三条:绩效工资是指企业为强调多劳多得的公平原则,对员工采取一种业绩及工作效率的考核的基数。

第四条:岗位工资是指企业根据不同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不同,公司给予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

第五条:职级工资是指企业为激励员工所采取的一种约束机制,以发挥员工的最大主观能动性;

第六条:工龄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的不同,对公司所作的贡献不同,而予以支付的部分劳动薪酬;

第七条:岗位补贴是指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企业给予员工支付的部分生活补助;

17

一、总则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定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三、范围

本制度适合于本公司员工薪酬支付与计算管理。

四、指导思想

4.1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4.2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结合考核员工报酬。

4.3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实,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五、权责

5.1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各部门共同执行。

5.2修订由总经理根据部门意见和公司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董事长核准后,方可修订。

5.3此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六、薪酬构成并定义

6.1薪酬构成

6.1.1底薪:依据岗位责任、经营风险、技术含量制定工资标准。

6.1.2绩效工资:按公司生产经营业绩为基数,以餐具数量(结算数量)为单位设定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资金按系数设定。

6.1.3奖金:为表彰员工在某工作方面做出特殊成绩或贡献而设定一定金额作为奖励。

6.2员工薪酬模式:

6.2.1管理人员:固定底薪+生产绩效工资=月薪

6.2.2配送司机固定月薪

6.2.3质检员:固定底薪+生产绩效工资+奖金=月薪

6.2.4一线工人:固定底薪+生产绩效工资=月薪

6.2.5营销人员:底薪+营销绩效工资及其他补贴=月薪

营销绩效工资见业务考核与奖励管理办法。

6.3奖金及提成相关绩效考核说明

6.2.3.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6.2.3.2绩效考评由公司安排统一进行,与回款收入总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七、扣除项目

7.1按公司相关处罚条例需要扣除项目。

7.2其它必要扣款。

八、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九、公司每月支付薪酬日为下月12号。

十、薪金作业流程

10.1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标准进行测算。

10.2计算结果呈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发放。

10.3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附1:员工薪酬标准

员工薪酬绩效管理制度18

一、工资制度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餐厅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a」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餐厅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餐厅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b」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餐厅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餐厅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餐厅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餐厅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岗位工资;

二)绩效奖金;

三)津贴;

四)年终奖金。

三、岗位工资详见附件

1、根据餐厅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餐厅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2、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绩效考核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3、餐厅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4、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3000元计发(包含全勤奖、交通补助、话费补助等),领班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

1、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2、绩效考核按照餐厅相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五、薪资调整

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薪、晋升加薪和奖励加薪。

1、定期调薪:

a)每年年初,餐厅根据上年经营情况(包括全年营业额、营业利润及人均营业额、营业利润增长等)、同行业其他餐厅薪资调整情况,结合餐厅发展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工资标准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经研究同意调整工资标准,则调薪日期一般定为每年的3月1日;调薪的审定期间为一年,即从上年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

具有调薪资格者为调薪当日餐厅在册职工,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除外:

录用不满1年者;

当年累计缺勤15天以上者;

审定期间受过处分者;

其他不宜调薪者。

2、晋升加薪:

员工晋升职务时,其岗位工资自晋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调升至新任岗位相应的工资档次,特殊情况需要高定工资者,需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3、奖励加薪: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可随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奖励加薪。

六、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30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日工资额=当月工资/30

2、餐厅新进员工工资均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3、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4、餐厅员工工资及补贴由餐厅财务部统一发放。员工个人所得税由餐厅代扣代缴。

5、餐厅采用下发薪的形式,即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

7、员工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婚丧、生育、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餐厅考勤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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