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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有旷工条款_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笙念 1 天前 ( 2024-07-23 10:37:34 ) 0 抢沙发

「精选15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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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___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之。

一、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生效,于__年__月__日终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在工程中担任工作,其具体负责。

三、工资及保险待遇。

1、甲方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并为之缴纳保险费用。

2、经双方约定年工资不低于元「税后」;或出勤日工资元「税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食、宿,电话费每月元。并享受甲方规定的`其它待遇。

3、甲方按月支付生活费,合同终止日付至总额的100%。

四、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乙方应服从甲方正当的工作安排及调动。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或提请有相关部门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安或盖章」:____________

签定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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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慑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威力,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其工作人员早就吃透了《劳动合同法》。而劳动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遭遇的种种陷阱浑然不知。本文现针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须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总结。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

一、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不发生意外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将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过程。因此弄清楚对方的情况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执业许可证等。

任何一个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签合同时,不妨先查询了再签。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统一接受查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钱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后会拿到一份盖了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

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查询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绝对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进了这些非法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是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情况的怀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职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体工商户。你就得当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规定查一下工商登记和注册资金的情况外,最好是先调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资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曾有过工伤不予治疗,是否经常被劳动争议缠身。当然你如果是计划进该公司提任高层职务,也可以委托专门资产信用调查公司去调查。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较大数额的劳动争议或者较严重的工伤、安全生产事故,小公司、个体工商户老板往往是把门一关,拍屁股走了人,丢下劳动者不管了。劳动者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大公司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即使破产,现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搬不走。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属于第一顺序受偿,相对于公司资产而言,金额不大。拍卖后也可受偿。 因此弄清楚你计划入职的公司的资产信用状况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象我这样做过专职律师的人,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果不翻书,也讲不出几个所以然来。更别说普通劳动者了。于是乎有些用人单位开始玩文字游戏,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务合同。同一些不正规的“劳务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而让劳动者同自己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动者则往往认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负责的。怎么签都无所谓。”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把责任往劳务公司身上推,而这些劳务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规,或者是资产规模太小,即使劳动者维权获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无法得到执行。因为,这些劳务公司要么关门走了人,要么就是无财产执行,根本就没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劳动者最后还是一场空。

因此,当你签劳动合同时,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是劳务合同,这个公司我劝你不要进了,一开始就算计劳动者的公司,绝对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进了,今后的苦难还在等着你。

虽然《劳动合同法》通过后,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类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额按工资数额扣缴社保费用或者截留社保费用

有很多公司企业均未能为全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只给部分劳动者参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并没有足额参保,明明劳动者工资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资标准770参保,按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社保费用为工资总额的20%计算,每

月偷逃社保费用150元,一年约为1800元,一千名员工一年就偷逃社会保险费用约180万。

不足额参保,短期对劳动者不会有损失,但是会减少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后按月领取的退休金,会影响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因此,不足额参保会使劳动者在将来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损失。

还有些单位,扣了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却不足额交到税务或者社保部门。 因此大家一定要记得经常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电话12333进行查询。在广东省中山市,还可以拨打968800133进行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银行的窗口进行查询。如发现少交纳了,或者不足额,请及时和单位交涉,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五、防范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低于应发工资的陷阱

目前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用这一招来逃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将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现金发放,一部分通过银行发放。尤其是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更是如此。合同上签署注明的工资金额只是银行存折发放部分,远远低于劳动者实际应发的工资。而有些劳动者对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时候,或者出现拖欠工资加班费的争议的时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签署的金额赔偿,导致员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所以员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证据,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有这样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过录音证据,证明了实际工资收入,因此在劳动仲裁和法院两次审理都获得了胜诉。

因此,当用人单位要求你在劳动合同上不足额写明工资的时候,你得当心了,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资结构的陷阱

有些单位喜欢在工资结构上做文章。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20xx元。可是到发工资时,单位就会提供一个工资台账和清单,上面注明:工资XX元,加班费XX元,津贴XX元、补助XX元等,总数加起来正好是20xx元。你去找单

位,他说签合同时的工资是总薪。工资清单里的工资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一般都是当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达到了用所谓的高薪诱人应聘的目的。对于这一点,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有利。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工资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对于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说是明知工资调低的,经过六十天视为认可,所以要及时主张权利为好。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法定正常工资时间的工资”,免生争议。

七、 依法索要、保存纳税凭证,不要有“税后工资”的概念。

有很多劳动者喜欢在劳动合同中与单位约定,“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即用人单位)承担”。这样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劳动者,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因此 单位在法律上只是作为个人所得税法上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一旦就此问题发生争议,仍然要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觉得扣税后的工资低于你的预期,你不妨将工资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诺由自己承担个税,作一个光荣的纳税人。

为防止单位以交纳税收的名义向劳动者扣除了税收以后却没有向税务机关交纳。劳动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纳税凭证,缴纳个税的凭证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贷款买房买车时,作为自己收入证明,可向银行申请贷款。重新找工作时,纳税凭证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资收入和工作经历证明。

八、 注意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条款。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都明确规定,服从单位调遣和安排,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岗位。劳动者必须注意,若遇到这种条款,必须和单位交涉,能否改为“经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动乙方工作岗位”,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签了也无妨,因为这样的条款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实践中,对工作地点的约定是有效的。对劳动者而言,工作地点约定的越少越好。实践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某公司聘请王先生担任财务总监,合同中就注明了“劳动者同意派驻到下属分公司担任同等职务或者更高职务”,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于坚持原则得罪了领导,结果一纸调令把王先生派驻到分公司去做总监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结果却以败诉而告终。

九、 注意奖金和提成和销售资金回笼挂钩的陷阱:

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中往往约定将奖金和业绩挂钩。此时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注明,奖金是和回笼资金挂钩按照比例提取,而并非按照销售资金提取。此条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这样的不法公司,在货物销售出去以后,以各种理由立刻和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如果销售人员主张权利,则以资金未回笼为由拒绝支付奖金,导致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你作为销售人员,当有公司同你约定奖金与资金回笼挂钩时,你得先打听一下这家公司的信誉怎么样,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范考勤纪律、劳动纪律中的陷阱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单位的救命稻草。这些规定,只要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是证明向劳动者公示告知过,只要不违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旷工两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严禁抽烟、酗酒、赌博、斗殴等,否则一律辞退”“上班时间,男士必须穿西装衬衫,打领带,女士必须化妆,束发。违反此规定两次以上,一律辞退处理。”

有这样一个案例,单位领导口头通知某销售经理可以在外跑业务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结果销售经理满心欢喜地跑业务,单位领导却以长期旷工为由,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法庭上由于劳动者无法对领导的口头命令举证,导致劳动者以败诉告终。 还有一个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将单位的一份报纸装在工具箱中,准备带出工厂,却被保安查获。后被公司以盗窃为由辞退,后经仲裁和诉讼,单位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用人单位。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看一看考勤、劳动纪律的条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没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还是不要进入这家公司。防止一开始就入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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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聘请乙方为我校教师。现经双方共同协商,就聘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教学的场地和必要的教学设备。

「2」制定各学科的教育教学的目标和任务,并提出要求。

「3」安排授课时间和教学时数。

「4」随时对乙方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负责对乙方的出勤情况作好记录。

「6」每个月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结合出勤记录支付给乙方课时费。

「7」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因工作不利,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可以拒付酬金或解聘,并追究其责任。

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爱学校爱岗位爱学生。对学生要爱心+耐心,赢得学生的尊重与喜爱。任何情况下不得打骂学生,学会多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信任与支持。

「2」坚持先备课再上课的原则,每周提前拟定上课计划与内容。做到因材施教,把教学质量置于首位。

「3」教室安全责任到位,确保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做好学生签课记录。

「4」在聘期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工作后获得协议规定课时费。

「5」乙方教学成绩优异,家长满意度高,生员多且稳定。工作满_______年以上,可向甲方提出申请获得更优厚的工资待遇或奖金。

「6」教学中如有好的意见或建议可向甲方提出,经商定有利学校的'发展,甲方将以奖金的形式发放给乙方,以示感谢并激励双方共同进步。

4、工作纪律

按照学校规定,乙方在聘期间不得私下向学生及家长出售乐器及书籍等,更不可将本校学生劝退后带到自己家中教学,此类有损学校声誉和利益的行为与举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工资待遇

甲方按照乙方学科_________学费/课时_________分成,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课时费在试用期后的每月_______号发放。续聘时,学校将根据教师教学考核及家长的满意度调查给予乙方新的工资待遇。

6、其他

初聘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合格继续履行合同,相反则取消合同。

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如双方愿意,可续聘并重新签订协议书。

甲乙双方不可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不能完成教学工作或违反学校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聘。乙方如想中途辞职,需提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辞职,如能提供可以胜任的代课教师,乙方经甲方同意可提前离岗。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4

尊敬的***领导:

我叫***,男,大专文化,江苏泰州人,现在贵单位淮安分公司上班。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签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本人有着十几年的从事施工工作的经验,在工作上以优质的质量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目前我在淮师音乐楼项目部上班,由于该所地处大学校园,附近人员多,但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耐心细致地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二是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近些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我先后自学考取了大专学历和二级建造师等。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在公司这几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文明事件。

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施工技术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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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还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因此,如果是员工自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像员工进行赔偿,而且,公司还应该改书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7、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签订劳动合同是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并不是双方可以协商签还是不签的,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才能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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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无效呢?

应该看到的是,首先,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够成立劳动合同,而书面形式只是作为成立劳动合同的证据存在,证明双方当事人订立了劳动合同。

其次。书面形式并非体现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是国家意志。纯粹是为了避免劳动争议纠纷,同时其作用还在于使得劳动合同鉴证环节更为便捷。

此外,还可以使劳动合同备案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不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违反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是不成立,所以,更为可行的方案就是,将书面形式看做用于证明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而并非将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订立的惟一形式。除了书面形式之外,还可以订立口头形式和默示形式的劳动合同,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第 69条的规定。

实质上,我国《劳动合同法》也是采纳了将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存在的证据。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l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即劳动者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采取的形式是书面形式。同时,该条第2款还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合意,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并非合同当然无效,而是给予一个期限,要求双方当事人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这些表明,书面形式并非劳动合同的成立要件或者是生效要件。

需要指出的是,用工之日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之日并非同一概念,用工之日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之间约定的开始由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劳动合同之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时起超过1个月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就要对用人单位采取惩罚措施。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对用人单位在用工的同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也即第1l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此外,作为一般订立劳动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的例外,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采取的是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进一步证明了书面形式的证据效力。

劳动合同陷阱盘点:

“盖章”不等于“签字”

案例回顾

孙某、李某在A公司工作一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A公司称,已与孙某、李某二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向法院提交了两份劳动合同书,但是,合同上仅有孙某、李某的个人印章「未备案」。孙某、李某二人均否认该签章的真实性,要求进行鉴定。

风险提示

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支付二倍工资。A公司如果无法证明该二份合同系孙某、李某签署,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法官指出,用人单位应该确保所签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采取现场签订等方式,同时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鉴证。因工作需要向劳动者刻制手章的,应当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并在发放时做好签字确认,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阴阳合同”引纠纷

案例回顾

出于避税等因素的考虑,刘某与B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写明,月工资为1200元,但刘某实际领取的月工资为5000元,其中1200元通过银行发放,剩余 3800元现金发放。合同到期后,A公司要求以月实际工资1200元的标准“继续履行合同”,刘某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遂产生纠纷。

风险提示

工资数额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获得的补偿。本案中,刘某如果无法提供另外3800元收入的证据,则只能按照1200元的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且双方一旦解除劳动关系,刘某无法拿到足额的经济补偿金。

法官指出,如果劳动者已经不慎签订了“阴阳合同”,则应利用录音笔、手机等方式收集证明实际工资的证据,并争取与用人单位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不定时制”隐性侵权

案例回顾

张某为C公司办公室文员,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月工资为6000元,但C公司仅按照最低标准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

张某发生工伤后,被社保部门告知,仅能享受最低标准的工伤保险待遇。

风险提示

不定时工作制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双方约定不定时工作制后,张某可能无法享受足额社会保险、正常休假及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劳动者可能承受实际工资与缴费基数之间的差额损失。

法官指出,如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不适用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享受标准工时制劳动合同的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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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本文就为大家带来一起具体案例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

应当说这个规定对用人单位的约束作用是很大的,现在可以说在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上,企业和员工的地位转换了,用人单位现今都是很积极的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会不会存在员工拒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情况呢?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提出的申请一般是有事实依据的,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是事实但却看似有理有据的情况,因为在劳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员工双倍工资赔付的诉求通常都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的支持。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都将使用人单位处于双倍工资赔偿的风险之中。这也就使得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有关劳动者以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企业主张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一度成为热点问题。我们下面这个案例就是因员工不同意签署劳动合同却向单位主张双倍赔偿,但最终法院判决单位给予赔偿的比较典型的案例。

【基本案情】

韩某在宁夏大厦工程部任水暖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4月3日至20xx年4月2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但韩某一直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12月22日,韩某提出辞职,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后韩某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宁夏大厦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00元,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20xx年9月份的工资。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宁夏大厦向韩某支付20xx年9月的工资1104.51元,以及20xx年5月3日至20xx年12月22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宁夏大厦不服该裁决书,认为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主要原因系韩某拒绝,故不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被告韩某辩称:双方所签劳动合同到期后,宁夏大厦从未找他续签过劳动合同。宁夏大厦申请证人刘某、宋某出庭作证,证明在20xx年6、7月间曾经接到过宁夏大厦人事部的电话,通知韩某所在的工程部去签合同,并将此通知转达给了韩某。法院认为,本案焦点系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由谁负责。宁夏大厦与韩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韩某仍在宁夏大厦工作,双方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证人虽证实宁夏大厦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对于韩某不予续签的情况,宁夏大厦仍应负有提示韩某续签的义务。可直到20xx年12月22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宁夏大厦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义务。所以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宁夏大厦承担,其应依法支付韩某二倍工资差额。

【案情分析】

该案件中宁夏大厦已经证实了曾通知韩某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但法院仍然认为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那么企业在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该如何做才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呢?如果未签书面合同的责任确在劳动者一方,则用人单位企业不需支付双倍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在诉讼中无法证明的事就是没有发生过的事。本案当中,宁夏大厦正是因为没有能够有效证明自身履行了法定义务而最终被判承担赔偿责任的。

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尽到以下义务: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当面向劳动者送达通知被拒绝后,可以采取快递、挂号信等可以保留凭证的方式,以备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明之用。该通知应当明确表达要求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写明要求签订合同的截止日期,并可附劳动合同文本或主要条款。

其次,通知送达后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立即完成签订合同,如果劳动者表面上同意签订但以合同个别条款有异议等理由拖延时,用人单位应当也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证明,写明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通知已经送达,因劳动者原因暂未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并让劳动者签字确认。

再次,如果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拒不签署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以上的通知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用工一个月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选择是,或者立即签订完成,或者继续双倍付薪,或者终止合同。只能选择其一。

所以,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之内签订,这样企业一方的风险就会减小。那么什么时候是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呢?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前,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和筹码与员工协商,协商不成的,取消用工即可,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的责任。如果办理入职手续的第一件事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办理其他手续,则单位一方因不签订劳动合同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就降为零。如果用工开始以后才签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万一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或员工故意拖延不签,那企业就会比较被动。单位为了不至于拖过一个月的时间限制可能不得不接受较为不利的合同约定,当然单位也可以通知终止合同。

对于企业来讲,首先应当尽快的和,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及时通知才能及时止损,其他的细节事宜等合同终止后再讨论也不迟,但不管怎么样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状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控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其次,百密总有一疏,如果企业因某些人工作差错在用工过程中发现有漏签劳动合同的情况的,应当立即补签,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可将签订的日期补写为员工入职之日,以绝后患。如果一个企业有规范的管理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对员工也会有吸引力,当发生一些漏洞或工作失误时,员工也会理解,不会无理取闹吹毛求疵的。

再次,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员工的劳动合同,因为每份合同的价值最高相当于11个月薪资。企业应当将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保存两份,分别由不同的人员管理,派专人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看是否每位员工都有签订,并查看是否有员工合同即将到期,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8

甲方:______人才服务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委托甲方招聘企业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向全社会招聘____________ ,人数______名。

二.乙方要求____________资质、能力、条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之间股权转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必须完全依照乙方上述用人条件要求招聘人才;同时,甲方必须对招聘到的人才的资质、能力、条件的

真实性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如发现虚假,甲方必须承担一切损失赔偿责任。

四.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工作报酬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为:______。

A、 合同签订时支付甲方全部工作报酬的1/4,人才报到时支付甲方工作报酬全部的2/4,人才过试用期

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30天内付清余款。

B、 人才在乙方工作超过30天或人才过试用期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报酬。

五.甲方为乙方招聘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才达三次,乙方必须接受,否则,视甲方已经履行了合同。

六.乙方因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如经营方向、宗旨变化),造成乙方客观上不需要招聘人力资源管理经理和营销经

理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七.甲方在招聘中必须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保护招聘员工的个人隐私及资料,同时,必须保证招聘不损害其

他企业的商业利益。

八.其他责任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纠纷解决方式。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有旷工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____进

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并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_________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_________。

2.职责范围和要求:_________。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五、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有关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负责调解;调解不成, 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_________。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劳动服务公司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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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LABOUR CONTRACT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NAME

部 门: ____________________

DEPARTMENT

岗 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POST

二00四年八月制定

《劳动合同》签订须知

一、本合同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部门受总经理委托,

根据《**市劳动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而规定。

二、本合同共十二条,内容包括:本合同期、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及

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劳动纪律、商业秘密、解除和不得解除本合同的规定、本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劳动争议和其他事项。

三、凡在本公司就职的员工均须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公司即与签约者

(本合同中称“已方”)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关系。

四、签订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乙方本人,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代为签订本合同;签订本

合同的甲方代表为总经理或由总经理委托的人。

五、本合同文本报***劳动局备案。

上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注册的国内合资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合法、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全日制劳动合同制员工,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聘用。乙方性别: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非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近亲属或关系密切之社会关系的称谓: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和本公司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本着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日止。其中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试用期。

2、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甲、乙双方 可以另行协商延长本合同期限、并办理本合同续签手续。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以一方一个月的底薪代替提前通知期,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如主动向甲方提出同一部门内或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调动, 经甲方批准后,乙方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增加三个月的试用期并重新约定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如根据甲方的`需要发生同一部门内或不同部门之间的职务调动,则乙方无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增加试用期,但需针对该调动后的职务重新约定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1、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部门的____________职位(岗位)的相关工作。乙 方应按照其岗位职责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作任务。根据甲方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本款所确定的岗位是乙方的主要岗位,其它由甲方安排的工作是乙方的次要岗位。双方均确认,本款所述主要岗位和次要岗位构成乙方全部工作范围。

2、 甲方根据工作的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职位(职务), 并调整其相应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无特殊情况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办理相应的职位(职务)变动手续。

3、 乙方受雇于甲方期间内应保证始终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职责。乙方 应在本合同第五条所述工作期间内以其全部时间、精力和技能致力于完成甲方布置的及乙方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事项,并执行甲方的指示和命令而不得从事其它工作和业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 甲方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乙方劳动报酬包 括底薪、各种津贴、佣金、奖金或花红。

2、 双方确定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每月底薪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每月底薪发放日 期为次月的8日(如逢违法定假日则相应顺延或提前,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佣金提成的发放日期为甲方因乙方完成相关工作而取得的营业收入(佣金)进入甲方帐户后的次月15日(如逢违法定假日则相应顺延或提前,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3、 对于因乙方为甲方工作、而由甲方取得之营业收入中的乙方提成部分(以下称“提 成”),由甲方按照规定的提成比例提取,并采取如下方式发放:

a、 中介住宅部、中介办公楼部、项目部5级或以上员工营业额提成的70%作为 佣金,30%作为奖金。员工在职期间,公司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全额发放佣金和奖金。员工离职后,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佣金部分,公司仍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发放;而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奖金部分,公司将根据不同部门有下列规定:

● 中介住宅部员工:公司将根据中介部制度以结案程度为标准决定是否发

放;

● 办公楼部员工:公司将奖励予日后追佣之员工;

● 项目部5级或以上员工:待营业额到帐后六个月内公司在确认该笔业务无

任何投诉或有任何不良现象后,公司才予以发放。

b、 项目部5级以下员工营业额提成的80%作为佣金,20%作为佣金。员工在职期

间,公司将于营业额到帐之次月按公司规定比例全额发放佣金和奖金。员工离

职后,其所有未到帐营业额之奖金部分,待营业额到帐后三个月内公司在确认

该笔业务无任何投诉或有任何不良现象后,公司才予以发放。

4、 甲方对乙方实行变岗变薪制度,乙方应予以充分配合。

5、 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每月发放劳动报酬 时代扣代缴。

第四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以 下称“三金”)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医疗费用报销。

2、 甲方和乙方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三金”,其中乙方承担部分由甲 方在乙方的月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

3、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 安全和健康。

4、 甲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5、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工作的需要,对乙方进行专业知识、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的综合劳动技能。乙方应当积极参与,并主动接受甲方的相关考核。]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因甲方所经营的业务

的特点,对于乙方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甲方有权因业务经营需要,在与乙方协商后延长乙方工作时间。

2、 乙方应服从甲方《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加班工作制度,并享有补休或取得加班报

酬的权利,但项目销售部、终结部5级或以上员工及其他部门7级或以上员工不享有加班报酬。

3、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 甲方应依法制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保守国家机密及甲方有关秘密。

4、 在本合同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公司与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在离职后, 不得自行为在公司工作期间曾服务过的相关客户工作或以其他机构之任何身份为该相关客户提供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近的服务,否则,员工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若本款所述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向员工另行主张损害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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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三、劳动报酬

每天工作____小时,上四天白班休息两天,上四天夜班休息两天。第一个月为实习,工资____元,转正后,月工资____~____元。多劳多得。

四、劳动纪律

乙方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怠工,有事请假要经老板同意,无故迟到一次罚款____元,无故旷工一天,罚款____元。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抵触老板安排的`任何工作。每天下班后搞好自己工作台卫生。

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五、其他

乙方签合同时交押金1000元,三个月后全部退还。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12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高律师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限“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合法。

第二,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就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数额未达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即可能面临被员工要求承担“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对员工试用期工资设定为 20xx 元,劳动合同期工资设定为 3000 元的做法不当。

第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时间前提?

根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前提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二是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两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于第一条分析结果,公司并未与员工约定合法有效的试用期,因此,当然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四,合同内容要全面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合同内容要合法

土地买卖合同书的样板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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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甲方):地 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 地 址: 身份证(其它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就甲方

聘用乙方为员工,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基本条约、约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 年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个月为试用期。如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转正标准,则甲方有权延长乙方试用期或给予终止试用处理。乙方是否转正须以甲方签发的人事变动文本为准。

第二条 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

(一)、乙方职位为:(二)、乙方的工作职责为:

1、为甲方招揽房地产中介服务,并为甲方赚取业务佣金。

2、乙方应将其招揽的业务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及时、全部交

给公司,乙方无权取消、取走、隐瞒上述任何资料。

3、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在本人提成或押金中扣除违约制度

罚金和所欠甲方的债务。

4、乙方服从及执行甲方制定并公示的最新的各项规章制度及

通知,签订本合同视为完全清楚了解制度内容。

5、转正标准(财务、房源供应、手续办理专员工作期间达3

年以上;经纪人及经纪人协理业务员每月提成业绩平均在壹万以上)。

第三条 工作时间

(一)、因工作岗位性质所限,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乙方每周休息1天,不累计。

(二)、因乙方工作性质所限,乙方同意,自愿在非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 工作待遇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财务、房源供应、手续办理专员)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800元/月;转正后,确定乙方工资不低于:¥1200元/月;如有薪酬变动,以甲方签发的人事变动文本为据。

(二)、甲方给予乙方(经纪人及经纪人协理业务员)业绩提成:公司提供房源出售后按佣金总额的40%提成;乙方自己提供的房源出售后按佣金总额的50%提成;若乙方提供房源后被另方(乙方)出售后,乙方(另方)按佣金总额的40%提成,乙方可提佣金总额10%提成。无底薪高提成。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依据公司制度从乙方工资、提成、押金中扣除以下费用:工作服、工牌、名片、合同收据领用等费用。因乙方违反公司规定或过失或损失赔偿款项。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及依照甲方相关制度,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经乙方申请,甲方按照法定及甲方相关制度给予乙方

享受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保密协定:

1.乙方不得将公司工作中任何计划、步骤、方法、手段、安排及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或泄露,不管甲方是否告诉乙方这种信息资料是属于保密性质。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各种合同、文书、管理文件、流程设计、交易程序、系统软件、管理诀窍、客户名单、盘源信息、各种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董事会会议内容和决议、管理会议内容和决议等信息。

2.乙方不得复制和私下保存乙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供乙方工作的资料,除非事先获得公司的搜权。

3.乙方在离职前,必须向甲方归还所有与业务有关之物品、文件及相关资料。

4.乙方现任的工作有获取甲方商业秘密的足够条件,甲方只要能证明乙方所使用的信息与自己的商业秘密具有一致性、相同性或相似性,而乙方不能提供或者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获得或者使用的证据的,即可认定乙方有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5.乙方对上述各项保密义务的责任无时间期限限制,不因乙方

辞职或被解佣而减轻和消除。

6.如乙方违反保密协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雇乙方,并要求乙方支付赔偿及承担造成甲方的一切有关损失;赔偿金以扣发乙方薪金、提成、押金等形式予以实现,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途径,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便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二)、甲方经营情况变化,或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

(三)、本协议期限届 满即告终止。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协议如有变更或期满经双方同意续订的,须由甲方双方签署或盖章。

(四)、依据本条款终止协议的,双方债权债务并不因协议终止而消失。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扣除乙方任何应得的收入赔偿给甲方:

1.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服务态度恶劣,严重破坏甲方声誉的。

4.乙方未按公司规定的各项守则、条规和规定招揽业务。

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的期限自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任务需要及乙方岗位意向,安排乙方担任职务,负责工作。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工作时间按乙方相关考勤管理规定、制度执行,由乙方代表,按照实际情况,安排工作时间,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八个小时制,如特殊情况有需要加班或者早退或迟到由总经理个人进行调整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根据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待遇

1、乙方前期试用期个月,每月基本工资______元/月,每月十五号发放上月工资,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住宿、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支付。

3、甲方为乙方每月补贴餐费+电话费元,乙方每月2天带薪休假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遵守甲方规定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发展方针路线

3、甲方按公司有关规定,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的,原合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的。

第七条商业秘密

1、乙方为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甲乙双方终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个月内,乙方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工资标准随原岗位不动

2、掌握商业秘密的乙方离职后,同意在3年内不在同类公司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自己开设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经营业务。如果乙方未按此约定执行,甲方将追究其法律和元的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在合同期内及离职6个月内,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及甲方所拥有的一切资料。如有违反,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违反和解除和聘用合的经济补偿

1、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与甲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应按不满合同的期限,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如甲方对乙方提出无理工作要求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同样赔偿乙方同等违约金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当月工资标准增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给乙方。

第九条:离职手续

乙方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甲方指定人员。

第十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时,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5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辞职后拖欠工资问题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如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有三种情形,下面是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三种情况的详细信息,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1条规定,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 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在这种情形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劳动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4」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最后一个条件,有争议。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这种情形下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情形。

「三」《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少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作是护身符,理解为可以一直被单位雇用。其实,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着一些疑问,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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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保留出处。本站文章发布于 1 天前 ( 2024-07-23 10:3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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